在許多國家,公、私部門資訊都裹上《政府機密法》、《反恐法》等屍布,或僅因為公務員不情願,使得大眾無從得知這些資訊。從2000年到2007年,幾個歐洲國家政府拖了七年時間,才終於屈服於資訊公開的壓力,公布哪些企業接受政府補貼。為了讓歐洲大眾可以知道,政府對企業的補貼到底都進了誰的口袋,來自六個國家的記者聯手翻查法院案例,以確保此資訊會公布。記者們努力的結果非常值得:從接受政府補助的主要企業名單中可發現,大部分的補助竟由產業龍頭和皇家成員拿走;納稅人繳納的上百萬英鎊和歐元,沒有幫助到小型或是艱苦奮鬥的公司,而是流入原已獲利豐厚的企業口袋。
儘管當今世界,多數國家都有開放資料法,但要能有效運用這些法條,仍然艱難。記者總得非常努力才能取得他們所需的資訊。法條只是代表有門可開,但你還是得自己想辦法到達門前,並使勁敲到它開。而這需要你瞭解相關法條細節,方能做到。
如果你的國家,既無資訊公開法條,《政府機密法》又仍肆虐,為了得到任何公、私部門資訊,你可能每天都得費很大的工夫。你也可能因為公僕知道你別無他法,要求拿錢來換文件,而覺得沮喪。如果沒有其他能夠獲取文檔的方式,你如何避免購買文檔資料呢?比較辛苦、漫長的方法是:透過資訊相關法條和慣例取得。如果你的國家缺乏資訊自由相關法條(FoI,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s),接下來這幾個原則可以指引你如何取得資訊:
- > 找到該主題背景相關的半官方或是專家出版的資料,試著找到願意讓你看相關檔案的內部人士。
- > 每次都先查看所需資訊是否已經「在那裡」了。有時候,限量發行的報告會涵蓋原應保密的檔案概要,甚至摘錄。
- > 把《資訊自由法》當作你的最終手段。如果你展現出你已窮盡了其他所有管道,這將對你在要求文檔一案上,更為有力。
- > 事前規劃:《資訊自由法》的過程可能很緩慢,而且很難明天就取得你需要的檔案,所以請確定並接近正確的資訊擁有者。
- > 明確給出你要的檔案名稱或編號,光說「把你有的全部都給我」,不會得到結果。
- > 小心翼翼記下你要求的檔案和收到的回覆。如果遇到官方機關存心藐視《資訊自由法》,並真的想隱藏些什麼,你可能需要紀錄以證明他們的作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