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2. 調查報導的迷思


迷思1:做調查報導既光鮮亮麗,又可以迎來事業成功的關鍵時刻,宛若名人

也許這就是為什麼演電影《大陰謀》(‘All the President’s Men’)的,並非調查水門案的記者,而是扮演記者的演員:勞勃・瑞福(Robert Redford)和達斯汀・霍夫曼(Dustin Hoffman)。所以醒醒吧!現實是:做調查新聞艱難又乏味,有時候還很危險。

迷思2:記者比他們的報導更重要

調查報導是一種公共服務,而非讓你展現自我、出風頭,而且當調查記者並不代表你有藐視專業倫理標準的權利。

迷思3:調查記者就像獨行俠

就製作電影的角度來說,電影裡只有一名英雄很實在,因為行動總是環繞著單一個人。但實際上,如果沒有團隊一起努力,調查報導無法存續下去。

迷思4:調查報導主要由私營媒體策動

講對了一部份。但也有知名案例是公營媒體針對政府做了驚天動地的調查。

迷思5:調查報導只報憂

對社會自身和服務社會的媒體而言,找錯和糾錯確實是首要之務。但調查報導也在挖掘正面新聞工作中佔有一席之地,譬如報導內容反擊某族群或社群的偏頗負面形象,這便可成為既真又好的調查故事基底。而且,讓大眾不開心的調查報導是那種「扒糞」新聞,單純販賣醜聞,目的不外乎吸引民眾窺探他人私事。一件醜聞必須超出個人行為不端,上達到成為影響公共利益的議題,才值得調查。

迷思6:調查報導就是好報導。

此定義來自記者是「看門狗」的傳統觀點,記者得嗅出錯誤,指出誰該受譴責,並做出帶來改變的報導,這的確是記者的部份角色。誠然,阻止貪贓枉法的個人很重要,但若一份調查報導的眼界並沒有超出個人罪犯,進一步看到系統性缺陷如何允許犯罪發生,這樣的報導不過是為新興罪犯清出場地,好讓他們重施故技(而且還可能教會他們怎麼做會更好)。調查報導須能指認出潛在問題,提醒那些可以修補漏洞的人,而若那些有權補破網的人沒能做到,那就需要進一步調查為什麼他們做不到。所以,儘管調查記者須汲取所有好報導的技巧,包括觀察、研究和一心追尋答案,但這些技巧不盡然完整地定義他們的工作,也並未使這份工作比其他專業來得更為獨特。